2011年12月24日 星期六

《華嚴經》之「眼」

《華嚴經》有這麼一段話:
於善知識生如來想,復作是念:「由善知識得周遍眼,普能明見十方境界;由善知識得廣大解,普能了達一切所緣;由善知識得三昧眼,普能觀察一切法門;由善知識得智慧眼,普能明照十方剎海。」
由這段文,我們要如何解文中所說的「眼」?就佛教所說的眼,一般比較常看見的有五種(如《金剛經》所明)。這段文所看到的眼,除了智慧眼以外,都不是我們平常所見的;而且,智慧眼所形容的功能,比我們所認知,更深廣了,這是《華嚴經》的特色。我覺得,要解釋這個,不可用「非常凡夫」的角度詮釋,如:不可以解釋「三昧眼」為「具有禪定的眼睛」,那很奇怪。因為那還是能「觀察一切法門」就已經是非泛泛之輩,至少是菩薩級的。
 澄觀的《華嚴經疏》卷五十三提到菩薩的「一切智眼」說:「一切智眼即是普眼,非但見法界重重,亦乃法界即眼故,為普門故。」
這裡將「眼」詮釋為「法界」。華嚴的「法界」,就是天台的「實相」,和「真如」、「空」等等可通用,為諸佛所證之境。所以如「三昧眼」應解釋為:「佛的禪定境界」才可以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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