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28日 星期三

百丈清規

一般認為,「百丈清規」奠定了禪宗的制度和中國僧團的組織基礎。其對寺廟中的方丈和其它成員,不管是職責和每天生活坐息,都有詳細規定。是否「百丈清規」可以取代一般的戒律?其實不然。
弘一律師說:「百丈於唐時編纂此書,其後屢經他人增刪。至元朝改變尤多,本來面目,殆不可見;故蓮池、蕅益大師力詆斥之。」
蕅益大師云:「正法滅壞,全由律學不明。百丈清規,久失原作本意;並是元朝流俗僧官住持,杜撰增飾,文理不通。今人有奉行者,皆因未諳律學故也。」
云:「非佛所制,便名非法;如元朝附會百丈清規等。」
又云:「百丈清規。元朝世諦住持穿鑿,尤為可恥。」
蓮池大師說:「因上喪制,知清規一書後人增廣,非百丈所作也。百丈為曹溪四世嫡孫,其喪制何由不率乃祖攸行,而變其成法乎?蓋建立叢林,使一眾有所約束,則自百丈始耳。至於制度之冗繁,節文細瑣,使人僕僕爾,碌碌爾,日不暇給,更何從得省緣省事,而悉心窮究此道也。故曰後人好事者為之,非百丈意也。」
弘一大師說得好:「按律宗諸書,浩如煙海。吾人盡形學之,尚苦力有未及。即百丈原本今仍存在,亦可不須閱覽;況偽本乎?今宜以蓮池、蕅益諸大師之言,傳示道侶可也。」

三位大師之言,有如亂世之洪鐘,敲醒吾淺薄無知之心。

2011年12月24日 星期六

《華嚴經》之「眼」

《華嚴經》有這麼一段話:
於善知識生如來想,復作是念:「由善知識得周遍眼,普能明見十方境界;由善知識得廣大解,普能了達一切所緣;由善知識得三昧眼,普能觀察一切法門;由善知識得智慧眼,普能明照十方剎海。」
由這段文,我們要如何解文中所說的「眼」?就佛教所說的眼,一般比較常看見的有五種(如《金剛經》所明)。這段文所看到的眼,除了智慧眼以外,都不是我們平常所見的;而且,智慧眼所形容的功能,比我們所認知,更深廣了,這是《華嚴經》的特色。我覺得,要解釋這個,不可用「非常凡夫」的角度詮釋,如:不可以解釋「三昧眼」為「具有禪定的眼睛」,那很奇怪。因為那還是能「觀察一切法門」就已經是非泛泛之輩,至少是菩薩級的。
 澄觀的《華嚴經疏》卷五十三提到菩薩的「一切智眼」說:「一切智眼即是普眼,非但見法界重重,亦乃法界即眼故,為普門故。」
這裡將「眼」詮釋為「法界」。華嚴的「法界」,就是天台的「實相」,和「真如」、「空」等等可通用,為諸佛所證之境。所以如「三昧眼」應解釋為:「佛的禪定境界」才可以通。

2011年12月22日 星期四

佛菩薩「代眾生受苦」與「令離苦得樂」

諸佛菩薩為受苦的眾生所做的事,概而觀之,似有二種:一是代眾生受苦,一是令眾生離苦得樂。諸佛菩薩施設種種方便法門予以教化,令眾生離苦得樂,這是沒有問題的。但眾生宿世所感得的果報,諸佛菩薩如何代受?這是否有違因果報應的定律?

這個問題,古人早已提出。唐.清涼大師的《大方廣佛華嚴經疏》有著這樣的記載,試列之:

問:眾生之苦自業所招,自心所變。云何菩薩而能代耶?

答:通論代苦有其七義。
一、以苦自要,增悲念故。《瑜伽》四十九問云:菩薩從勝解行地,隨入淨勝意樂地時,云何超過諸惡趣等?此問菩薩云何自離惡趣。下答文廣,意云:謂菩薩於世間清淨靜慮,已善積資糧,於多苦有情,修習哀愍,無餘思惟。由此修習故,得哀愍意樂及悲意樂。為利惡趣有情,誓處惡趣,如己舍宅。設住惡趣,能證菩提,亦能忍受。為除物苦,願身代受,令彼惡業永不現行。一切善業,常得現行。由此悲願力故。一切惡趣,諸煩惱品,所有麤重,於自所依,皆得除遣,得入初地。釋曰:約此但有悲願意樂,身不能代,由悲決定,自獲勝益。
二、約菩薩本為利生,求法苦行。已名為代,後能為物,為增上緣,亦名代受。
三、約菩薩留惑,同事受有苦身,為生說法,令不造苦因。因亡果喪,亦名代受。

四、設有眾生,欲造無間等業。菩薩化止不從,遂斷其命,菩薩自受惡趣苦報,令彼得免,無間大苦,名為代受。此依梁《攝論》第十一說,涅槃仙預國王,亦同此義,非唯意樂而已。
五、由菩薩初修正願,為生受苦,至究竟位,願成自在。常在惡趣,救代眾生,如地藏菩薩及現莊嚴王等。乃至饑世,身為大魚,皆其類也。或以光明照觸,或神力冥加其事非一。
六、由菩薩此願,契同真如。彼眾生苦,即同如性,以同如之願,還潛至即真之苦。依此融通,亦名代也。
七、由普賢以法界為身,一切眾生皆是法界。即眾生受苦,常是菩薩,故名為代。
上來七義,初但意樂,次二但約為增上緣,四、五二義實能身代,六、七二義理觀融通。


以上七義中,四、五二義是菩薩以身代替眾生受苦。不過,如果這樣的話,照理應該沒有三惡道的眾生,居於三惡道的,應該都是菩薩所現!
其實不然,這其中還需視菩薩和眾生的狀況:

此有三義:一、有緣無緣故。與菩薩有緣,則可代也。二、業有定不定故,不定者可代。三、若受苦有益,菩薩令受,方能究竟,得離苦故。如父母教子付嚴師令治。如是密益非凡小所知。

特錄古德之言,以享所遇之惑。

2011/12/22

2011年12月21日 星期三

感應

佛教徒的初步,即是歸依三寶。弘一大師有另一番的詮釋,他認為:
必須深信善惡因果報應和諸佛菩薩靈感的道理,才有做佛教徒的資格!

諸佛菩薩感應的事蹟,隨手可得。《竹窗隨筆》隨取一、二:


念佛鬼敬
 海昌村民某,有老媼死,附家人言平生事,及陰府報應甚悉,家人環而聽之。某在眾中忽攝心念佛。
媼謂曰:「汝常如此,何患不成佛道?」
問:何故?
曰:「汝心念阿彌陀佛故。」
問:何以知之?
曰:「見汝身有光明故。」
村民不識一字,瞥爾顧念,尚使鬼敬,況久修者乎?是故念佛功德不可思議。

誦經雜話
 總戎戚公,素持金剛經。其守越之三江也,有亡卒致夢云:「明當遣妻詣公,乞為誦經一卷,以資冥道。」
翌日,果有婦人悲泣求見。詰之,如夢中語。公諾之,晨起誦經。
夜夢卒云:「荷公大恩,然僅得半卷,以於中雜『不用』二字。」
公思其故,乃內人使侍婢送茶餅,公遙見,揮手卻之,口雖不言,心謂不用。次早,閉戶誦經。是夜,夢卒謝云:「已獲超拔。」
此予親聞於三江僧東林,東林誠篤有道行,不妄語者。憶!誦經僧可不慎歟?!

若說念佛、誦經的感應力不可思議,應需進一步說,是攝心與專心下,方可為之。

2011/12/21

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

因緣果報

佛法中所說的「因緣果報」和世俗所說的「命運」幾乎並用。佛教最為著名的一本推廣書籍,即是《了凡四訓》。書中記載孔先生為袁了凡算其一生的命運,結果所發生的完全符合所算的。包括縣考、府考、提學考的名次,所食奉碌,命中無子等等。當然,日後遇到雲谷禪師,了凡改變了他的命運。這是因當事者的轉變,而改變了他原有的福報。

生活中的一個例子:在我看到家附近有一位賣菜的婦人,知道她的生活環境不好,所以路過時,常常去光顧她的生意。

從因果業報來看,和那位賣菜婦人的認識,應是前世所結下的緣份;而這輩子,她也應有她固定的福報。如果我沒有學佛,我不可能去向她買菜,她也不可能賺我的錢,所以她就少了我向她買菜的收入(福報)。那麼,問題是:
1.如果她的福報是固定的,那麼我向她買菜是否是命運中注定?
2.如果她的福報因我買菜而增加,何以我種福田,她得福報?

很有趣的兩個問題,我想也是很人沒有想到的疑問。

我認為,從《了凡四訓》或許可以推論得到解答。袁了凡從改變自己後,孔先生所算的命運開始不準,也就是福德和業力開始改變。所以:
1.了凡所種的福德,絕不是以他佈施多少而得到多少來計算;而是以不斷累積的善業、心行, 轉變他舊有的習氣、定業,並積集今世乃至後世,有形乃至無形的福報。所以,買菜者亦可作如是解。
2.對於賣菜者而言,能得到發善心者的護持,過去世所種的善根,不言而喻。相信這亦非算命者可以算得出來的。

2011/12/20








2011年12月19日 星期一

好名 ps 馬屁文化


看到蓮池大師《竹窗隨筆》的一段話,我笑了……
因為我覺得,腐蝕人心的「好名」,很像現今所說的「馬屁文化」。而這種「馬屁文化」,似乎在人類社會上,繁衍生息。

好名
 人知好利之害,而不知好名之為害尤甚。所以不知者,利之害麤而易見,名之害細而難知也。故稍知自好者,便能輕利;至於名,非大賢大智不能免也。思立名則故為詭異之行,思保名則曲為遮掩之計,終身役役於名之不暇,而暇治身心乎?
昔一老宿言:「舉世無有不好名者。」因發長嘆。
坐中一人作而曰:「誠如尊諭,不好名者惟公一人而已。」老宿欣然大悅解頤,不知已為所賣矣。名關之難破如是哉!




唐玄宗時,也有這麼一段故事:

時代,一次在朝廷上,唐玄宗介紹太子與祿見面,結果安祿山對太子不行下拜之禮,唐玄宗罵安祿山,沒想到安祿山卻說:「臣是愚笨之人,只知有陛下,不知有太子。 」一句得體的話讓唐玄宗龍顏大悅,甚至認為安祿山忠君。
之後,安祿山又拜比他小十歲的楊貴妃為養母,每次上朝,總是當著唐玄宗的面,先拜楊貴妃,再拜唐玄宗。開始,唐玄宗有些不快,可是安祿山卻說:「臣是番人,番人習慣是先拜母,再拜父。」這句話使唐玄宗再度龍心大悅,更加信任安祿山。

若要說,修道過程中,處處是陷阱;我卻認為,日常生活中,何處不般若!



2011年12月18日 星期日

見月律師

明末清初見月律師的行誼,我是從弘一大師的著作中得知,而後閱讀《一夢漫言》,深受感動。弘一大師為《一夢漫言》作敘,可見其對見月律師的崇仰:

師一生接人行事,皆威勝於恩。或有疑其嚴厲太過,不近人情者;然末世善知識多無剛骨,同流合污,猶謂權巧方便,慈悲順俗,以自文飾。此書所述師之言行,正是對症良藥。儒者云:「聞伯夷之風者,頑夫廉、懦夫有立志」;余於師亦云然。
九月五日編錄年譜摭要記;復校閱一夢漫言,增訂標註。九月十三日寫隨講別錄二紙竟;臥床追憶見月老人遺事;並發願於明年往華山禮塔,淚落不止,痛法門之凌夷也!弘一拜記。

近日再次翻閱弘一大師的著作,見其有為見月律師作行腳圖跋,其文曰:

甲戌八月二十三日,依一夢漫言對覓輿圖編錄。翌夕錄竟。粗線示行腳所經之地,至入丹徒海潮受戒為止。已下未畫粗線,恐致淆亂,淀者自尋可耳。又隨侍三昧老人往各地開戒,諸地名等,亦未列,因限於篇幅也。沙門一音時居晉水蘭若并記。

想上網看看可否找到行腳圖,還是讓我找到了,不勝歡喜:





見月律師的經歷,可作為吾人之勵鏡也!